红网涟源市分站讯 (通讯员 涟源法院)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盗窃案,对被告人李某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1998年出生的李某高中肄业,沉迷赌博。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李某先后多次持刀进入他人家中,以捆绑、威胁等方式向被害人索取财物。其中,2018年11月20日凌晨,李某趁被害人易某、胡某夫妇熟睡后进入其家中,持菜刀威胁索要财物未遂后,李某将易某夫妇砍伤后逃离。经鉴定,易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胡某构成轻伤一级。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李某还多次入室实施盗窃。其中,2018年2月,李某陆续盗走其母亲藏于家中的20万元的现金用于网络赌博,还将自家翻乱,伪造成家中被盗的假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入户盗窃且盗窃数额巨大,多次入户抢劫,且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应予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涟源法院
编辑:吴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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