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涟源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22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涟源市财政局局长 康勤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民生支出刚性增长等困难和挑战,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狠抓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继续加强财政监管,强力推进依法理财,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1.7%,同比下降16.6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658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9.3%,同比下降19.1%。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4412万元,占调整预算423351万元的93.2%,同比增长3.9%。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68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6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5066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3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134万元,基金支出共计50665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待年度决算完毕,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勤征管,促发展,积极应对严峻经济财政形势。
面对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培植壮大财源,统筹有限财力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和产业扶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调度资金33.7亿元,增加3.75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连创新高,新增1.02亿元,有效保障了财政正常运行和预算执行力度。特别是坚持不懈地争取将我市纳入全省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重点县,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可获上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0.6亿元。支持工业园区发展。预算安排2000万元,加大对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和厂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重大项目达产达效;争取专项资金1954万元,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8510万元支持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以项目拉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源建设。强化财税收入征管。出台了《涟源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收入组织责任制,及时开展收入进度督导;制订了《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办法》,有效防治“乱作为”、“不作为”现象,确保本级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地方财政收入中国税完成1277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2%,同比增长1.1%;地税完成273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0.3%,同比下降38.5%;财政完成收入265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7%,同比增长4.7%。
(二)惠民生,促和谐,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全年各项民生支出完成28439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9%。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全面落实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发展的支持政策,发放人才津贴2580万元。依托名校效应,市财政投入1967万元建设长郡蓝田中学,有效缓解城区大班额的压力。农林水事业加快发展。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项目80个,资金达3.3亿元;总投资2512万元,全面完成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拨付资金4188万元,支持大灌区渠道改造及新型粮田建设;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668万元,整合其他资金1946万元,建设项目380个,受益410个村;安排村级运转经费5511万元,超出了省定村平6万元的保障标准,并对全市在职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实行打卡发放。医疗卫生事业稳步提高。全年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和药品零差销售专项补助资金2500万元;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财政补助资金连续4年年均增长40元;发放武陵山片区卫生人才津贴470万元。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市低保标准由264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98元/月提高到165元/月,五保供养标准由2400元/年提高到2640元/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40万元,加大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力度;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554万元,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97万元;计划生育专项支出1421万元,人平达到12.1元。
(三)推改革,促监管,稳步提高科学精细化理财水平。
坚持把财政改革作为促进财政职能转型的着力点,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多措并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完善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部门预算,制订了《涟源市市级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实施方案》,对28个试点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进行批复,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市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工作,全年办理直接支付31.63亿元,授权支付1.57亿元,公务卡消费金额332万元,提升了资金运转效率,有效促进了公务消费的阳光透明。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积极争创全省财政监督机制创新工作示范县市,制订了《涟源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强“内检”,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内控”,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实现了对财政业务管理活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严把节支与提标关口。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下发了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2014年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495万元,同比下降42.2%,20个乡镇、办事处“三公”经费支出4927万元,同比下降47%;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完成项目157个,审定金额10.65亿元,核减率19.4%;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全年采购规模达18089万元,节约资金1789万元,节约率为9%;处置公务用车30台、闲置报废资产16处,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做好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审慎处理相关问题,参照娄底市周边县市的执行水平,年初将我市津贴补贴标准从人均1.6万元/年暂提高至1.8万元/年,从7月1日起,又提高至2.2万元/年,全年共发放各项工资、津贴补贴46487万元。坚持基础与信息化先行。推进依法理财,组织开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培训,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并完善了非税系统POS机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内网接入预算单位达200多家。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草拟了《涟源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举债规模、程序、范围、偿还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开展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有计划将应由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相对匮乏,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来年财政收入增速将继续呈回落态势;财政支出尤其是民生支出仍处在上升通道,工资津补贴提标、公车改革、医疗养老改革等政策性增支因素多,日趋凸显的财政收支矛盾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有待破解的难题;重点支出刚性增长,重点项目挤占资金多,资金调度比较困难;政府性债务风险日益显现,偿债压力逐年加大。对此,我们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认真应对。
三、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我市财政面临的形势任务更为复杂艰巨。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财政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财源基础,构建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依法理财、优化结构、统筹兼顾,集中财力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着力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新预算法和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按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项进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不编制)。具体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市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 118716 万元,同口径增长5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9912万元,同口径增长5%,具体为国税部门16496万元,地税部门30038万元,财政部门23378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收入2154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34000万元,收入总计 319408 万元。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80494万元,其中:市直部门预算安排109881万元;乡镇支出安排23977 万元;专项经费安排6486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4766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34107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490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4000万元。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 6万元。
当年支出按功能科目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58万元,国防支出2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030万元,教育支出720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6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3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834万元,农林水支出244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8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1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34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5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4万元,其他支出10872万元。预备费1800万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收入拟安排91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9094万元,当年结余70万元。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八项社会保险基金。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全省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预算,此次未纳入市本级预算收支范围。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130769万元,安排支出123684万元,本年结余708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政府性债务需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但考虑到我市政府性债务甄别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且2015年新增债务无法确定,待上级确定我市新增债务限额后,再编制政府债务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2015年财政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
(一)兴财源,促转型。我们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扶持重点,结合全市发展布局和战略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添发展后劲。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通过专项投入、贷款贴息等措施,扶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财源培植。深入实施“涟商回归”战略,完善招商激励机制,突出要素保障,促进招商项目早动工、早投产、早达效。大力支持园区基础建设。灵活运用财政资金和税收支持政策,支持推进标准化厂房、道路等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平台承载能力,促进生产要素和重点产业加快向园区集中。统筹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等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有效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节约集约土地利用,盘活、收储和提升土地利用,拓展发展空间。着力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围绕“三基地两中心”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营改增”试点扩面的机遇,加快金融、旅游、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形成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现代服务体系。帮扶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减税清费政策,完善信贷激励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解困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二)提质量,稳增长。我们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增长的总基调,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增强收入变化的前瞻性,积极应对,灵活把握收入节奏,掌控收入组织进度。依托综合治税平台,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密切监控税源信息,增强挖掘税源的主动性,创新抓好“四小税”、私有房产出租与自营税等零散税收的征管,不留征管盲点,不留税收死角。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数据大集中平台建设,推行收缴电子化。举全市之力,想非常之策,做实财政收入,降低税费征收成本,提高收入质量,努力提升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切实增加可用财力。
(三)重保障,惠民生。我们将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加大教育、社保、就业、卫生、文化、扶贫、保障性住房等各民生领域投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提标政策,支持提升教育质量,保障教育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完善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职业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改革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机制,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大公租房、廉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支持力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一步提高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和免费开放,支持文化惠民工程,鼓励提高全民文体素质。
(四)重投入,强三农。我们将牢牢把握我市纳入全省第三批农副产品加工特色产业县市的机遇,加大“三农”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特色优势品牌做大做强。支持培育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壮大现代农业发展主导力量。稳步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落实种粮农民各项补贴性收益政策,启动惠农补贴政策改革试点,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有效降低农业投入风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道路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等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提升农村城镇化水平。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支持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和城镇化建设步伐,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推改革,提效益。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新《预算法》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硬化预算支出等方面作出了新规定,我们将认真研读并加以落实,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启动消费税改革,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认真做好其他税种改革准备工作。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收支管理,完善“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机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部门预算覆盖面,全面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硬化预算约束,提升预算到位率。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筹年度之间财力安排,确保财政收支动态平衡。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制度办法,积极推进公车管理改革,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财政绩效评价,规范财政绩效目标,注重评价成果应用。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加大运用PPP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重点民生项目和科技创新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投资评审制度,提升投资评审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共享能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为契机,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适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提高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优化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使用程序,杜绝无序申报、随意申报等现象,进一步压缩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探索建立有进有退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确保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试编政府债务预算;规范举债行为,严控新增债务,统一债务审批,对举债类别和举债规模实行“双控”;建立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审时度势,聚力一心,克难攻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财政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小康美丽幸福涟源而奋斗。
来源:
编辑:石成
本文链接:https://lianyuan-wap.rednet.cn/content/2015/03/22/5148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