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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起纠纷 商务来调停
2012-09-27 11:55:53 字号:

  涟源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响明 朱正熙)9月18日下午,涟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到投诉:消费者王某在某饭店吃饭时,发现该店出售的啤酒有异味,怀疑有质量问题。

  接到投诉后,涟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消费者王某当日中午在某饭店与朋友吃饭时,发现该店出售的一瓶啤酒中有异味,且酒中有沉淀物。王某因担心啤酒有质量问题,怕喝了后对身体造成不良后果,要求该酒店立即带他去医院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而该酒店认为就算啤酒有问题,王某也应该找经销商。双方因意见无法统一而发生争吵,且情绪都比较激动。

  了解事情始末后,涟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首先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并对该酒店所出售的啤酒进行了例行检查。经查,初步认定该店所出售的啤酒系正规厂家生产,除了其中一瓶啤酒存在问题外,其它并无异样,其中一瓶出现异味并有沉淀物的情况确实是该酒店无法预料的。

  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工作人员在征求了消费者王某的意见后,一方面安排王某等喝了问题啤酒的消费者先行到医院检查身体;另一方面责令该酒店负责人与啤酒经销商谭某取得了联系,并要求经销商立即派代表前来了解情况;同时要求消费者、经销商、酒店派代表于第二天上午到涟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协调处理。至此该纠纷才暂时平息。

  9月19日上午9时,涟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召集三方就该事进行了调解,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据啤酒经销商解释,之所以啤酒出现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该箱啤酒在搬运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了啤酒瓶瓶体破裂导致密封失效引起啤酒变质。在征求了三方意见后,涟源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做出了三点调解意见:一是告知消费者王某应合理合法维权,在维权过程中要尽量避免过激行为;二是要求]酒店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要对类似事件主动承担责任,避免推诿,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三是虽然经医院检查消费者王者等没有因喝了问题啤酒而给身体带后不良后果,但此事确实给消费者王某等带来了一定影响,由经销商谭某承担王某检查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500元,并就该事给王某当面道歉。

  事件三方代表听取调解意见后都表示满意,现场气氛逐渐融洽。啤酒经销商谭某表示今后一定加强管理,杜绝此类质量问题再次发生;消费者王某和酒店代表也表示接受工作人员的建议,并对执法大队为消费者和经销商热情服务、排忧解难的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钦佩。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李响明 朱正熙

编辑: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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